关于总部工作人员差旅/杂费的规定:
关于总部工作人员差旅/杂费的规定:
一、名称解释:
1、“总部工作人员”指湖南优厨联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设工程设计、市场考察、运营督导、人力资源、厨政管理、营销企划、物流配送等建制部门下派到加盟店协助开业的工作人员及总部委派的财务分析、工程软件等临时性工作人员。
2、“差旅/杂费”指上述工作人员前往加盟店进行前期市场考察、开业筹备、后期督导等工作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电脑票及低于30元/趟的的士费用)、餐费、住宿等费用!
标注A:总公司只负责上述委派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出差补助,加盟商/考察方负责该员工差旅/食宿费的报销!
标注B:加盟商凭市场拓展部电脑车票/收款收据,加盟成功可以冲抵加盟费!总部其他援建分店开业部门差旅费不能冲抵加盟费。
二、差旅费标准:
1、800-1000公里以外,报销往返电子机票! (含保险)
2、800公里以内,报销往返电子机票或高铁!(含保险)
3、火车能在4个小时以内可以到达的,报销往返火车硬座或高铁票。4小
时以外,报销往返卧铺含软卧!
4、乘坐汽车报销往返汽车票。
5、到达加盟店,在筹备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外出招聘或做广告等的士
费)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加盟店按实报销!
三、住宿费标准:
1、直辖市或省城,100元/天:(总监以上级别)
2、地级市及县城, 80元/天:
3、在加盟店工作4天以上,酌情租短期房或住招待所(即经理级别以下。)
四、餐费标准:
1、早餐, 5元/人/餐:2、中晚餐,20元/人/餐:
湖南优厨联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